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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房地产业央企为何“磨磨蹭蹭”

长安地产(www.changandc.com)  (2010年12月17日)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经济日报 

    最近,有关央企退出房地产行业的新闻又被热炒,原因是今年3月份国资委下发“清退令”,要求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退出房地产业务。然而时隔8个多月,仅有7家央企转让了股权,71家央企所属的200余家地产公司至今未见动静。

央企为什么“磨磨蹭蹭”不愿退出市场呢?原因显而易见,是房地产领域利润太诱人了,如果贸然退出,再次进入的门槛和成本将非常巨大。

那么,国资委又为什么要求央企退出房地产领域呢?是因为央企资金雄厚,实力强大,在与其他房地产企业竞拍地块的时候,往往出手阔绰,动辄“砸下”几个亿几十个亿的资金,被舆论指责为推高地价、房价的幕后推手,这样与民争利,显然有损于央企的正面形象,国资委如此要求并不过分。

然而,作为国有资产的监管人,国资委这样的要求却将自己置于两难境地。一方面,作为国家宏观政策调控部门,其行政属性要求必须出招遏制涨幅过快的房价,制止属下企业抬高地价和房价;另一方面,作为国有资产的监管者,其市场属性要求属下企业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是天经地义,而且,利润考核也是国资委考核央企的主要标准,资本的逐利性当然地让央企纷纷挤入房地产这个目前在国内最赚钱的行业。

如此说,让央企退出房地产行业就没有可能了?当然不是,解决的方法其实很简单,让央企把所有产生的利润如数上缴就可以了。大家都知道,所谓国有企业,就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其属性是全民所有,国家监管。既然是全民所有,那么,央企把每年产生的利润上缴并让全民分享是理所应当的。这样,大量积淀在央企的利润就不复存在,央企手里不再有大把花不完的资金,也就不会再一掷千金,不会再与民争利,也就自然而然地退出房地产行业,即使没有退出,它也和其它性质的企业一样不再担当推高地价的推手。如此一来,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张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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