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再念“紧箍咒” 房产中介进入严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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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地产(www.changandc.com) (2011年6月28日) 来源:新华网 | |
房地产经纪机构再添一道“紧箍咒”。 近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物价局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人员、市场监督管理,坚决制止和查处房地产经纪违法违规行为。 陕西省住建厅房地产监管处处长王宏宇表示:“两部委联合下发的《通知》主要是依据国家相关政策,陕西省积极响应并制定了具体的细则方针。而且这个《通知》是与前不久实施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相配套的,都旨在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行为,加强房地产经纪市场的管理,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 规避“潜规则” 4月1日,《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个专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的部门规章。 新规出台后,对于房地产中介造成了不小的震荡,一些不合规定的中介公司纷纷面临被淘汰的危机,促使了行业的大洗牌。 无独有偶,此次下发的《通知》对于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管控更加严厉,使得原本就处于新政束缚下的中介公司再一次被卡紧了脖子。 记者走访了西安市的一些房产中介,不少中介表示,《通知》对于房产中介的登记备案、人员管理、收费行为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促使中介公司朝规范化和专业化运作,这对于房产中介是件好事。 明德门某房产中介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其实,房产交易中违规的行为一直是行业的潜规则,《通知》可以有效地规避这种违规的行为,为房地产中介的发展创造一个更加公平良好的竞争环境。 上述负责人称,国家要求各省市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不仅是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也是为了完成其房地产调控的目标。 长期为房地产企业服务的某地产机构负责人则告诉记者,《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仍然有一些中小中介公司存在违规操作的行为,如买卖经济适用房、城中村拆迁小产权房、回迁房等,《通知》的下发对于这种不正当的房屋交易行为是一种遏制。 他表示,如果能严格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和《通知》来执行,会有不少不合规的小中介被迫关门,这不管是对于中介行业本身,还是对于房地产市场,都是一次极大的净化。 “房地产经纪的管理或已进入一个严管时代。”上述负责人称。 重手整治 《通知》再次重申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有关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 根据《办法》,新设立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到所在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对未经备案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要依法严肃查处,投诉率高、整改不力的,将通过限制网签资格、注销备案、公开曝光、记入信用档案等手段进行惩处。 “以前房地产中介只是在工商部门注册,拿到经营许可证就可以开展经营活动,但是现在房产中介必须要在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王宏宇介绍说。 他表示,这样可以有效加强政府对于房产中介的监督管理,整顿房地产市场中房产中介杂、乱、散的现状。 对于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交易行为,《通知》则要求对房地产经纪机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乱收费、价格欺诈、违规分解收费项目、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以及不按要求公示价格信息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 《通知》还进一步规范了房地产经纪人资质行为,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必须要有房地产经纪人员签名,未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的,不得在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上签字。 同时,加大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出借证书、虚假注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注册执业人员诚信档案。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将房租也纳入监管规范的范围,对于不规范的住房租赁行为,相关部门将严厉查处,且会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住房租金过快上涨,维护租赁关系的稳定。 王宏宇表示:“房租属于市场调节价,存在着刚需的问题,政府仅用行政手段是不足以抑制房租上涨过快的,《通知》也只能说是规范租房交易的行为,不让违规恶意哄抬房租的行为发生,让房租在一个合理的价格范围内浮动。” “今后公租房、廉租房的建设才是有效缓解房租上涨过快的手段。” 王宏宇还透露,6月至11月,各级房地产、价格主管部门将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认真排查房地产经纪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期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物价局将赴各地检查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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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人次:294次 摘自:新华网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