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房地产企业参建保障房需多管齐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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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地产(www.changandc.com) (2011年6月29日) 来源:人民网 | |
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26日公布的一项课题报告显示,2010年房地产企业参建保障房的整体情况并不乐观。报告指出,在100家较好履行社会责任的房地产企业中,仅有30家在2007年至2010年间参与了保障房建设。(《新华每日电讯》6月27日) 在这份调查报告公布之前,多部委对各地保障房建设的联合调研显示,融资乏力已成为导致目前保障房建设开工率不足的主要因素,而在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日益受到密切关注和严格控制的情况下,引入民间资金尤其是房地产企业参与保障房建设,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已成为尽快填补保障房融资缺口、构建保障房可持续融资渠道的必由之路。然而,百强房地产企业中七成未参与保障房建设的现状,无疑为上述“美好设想”蒙上一层现实阴影。 事实上,在过去几年的实践中,房企参与保障房建设的途径主要有两种:其一是以万科集团的万汇楼项目为代表,由房企单方面出资建设独立的保障房小区;其二则是政府提供资金或建设用地支持,由房企在正常建设的商品房小区中配套建设相应数量的保障房住宅。两相比较,前一模式能有效提升房企对保障房建设的参与力度,但专项保障房小区建设对资金和技术实力的要求却只有万科等少数财大气粗的房企所能够承受。后一模式虽对房企资金实力要求较低,但却往往因涉及房企以优惠价格拿地或受到财政补助,而沦为无良官员对特定企业的利益输送或是部分政府部门自建福利房的借口。中小房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积极性自然会受到严格挫伤。何况由于配套保障房数量较少,其对保障房建设起到的实际作用也极为有限。此外,部分地方政府还会对房企建设的保障性住宅的销售价格进行严格干预,导致房企在保障房建设项目“无利可图”甚至贴钱卖房,房企对保障房建设自然是兴味索然。 有鉴于此,要加大房企对保障房建设的参与度,有关部门应当从以下三方面着手:其一是使房企参与保障房建设项目的运作流程应该更为透明公正,使政府的政策支持真正能激发房企的参与热情,进而达致“政策优惠撬动社会资金”的资源优化配置,并有效避免部分“关系户”垄断“社会责任”进而造成保障房建设中出现“劣币驱逐良币”不利局面。 其次,地方政府应正确认识保障房的性质,给予相关房企合理的利润空间。参与保障房建设固然是承担社会责任,但要企业毫无所得甚至赔本倒贴地承担社会责任,显然混淆了政府公共义务、企业法律义务与企业社会责任之间的界限。另一方面,即便保障房建设利润微薄,对于房企承担社会责任亦将是有效的激励。 此外,有关部门可以借助社会舆论和现代资本市场工具,提升企业对社会责任的重视程度。在不少西方国家,在公共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积极推动下,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承担情况已成为衡量其企业长期价值的一项重要指标,并对其资本市场上的表现构成显著影响。这对我国促进饱受争议的房地产行业加强社会责任认知,无疑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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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人次:299次 摘自:人民网 作者:] |